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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≥生命!
日期:2014-07-16 08:26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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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≥生命!
(宣教科 :杨阳)
2014年7日5日下午5时,杭州一辆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。事故造成30多人受伤,其中危重病人15例,没有死亡病例。警方从现场取证调查确认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件。7月10日,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一辆校车,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,致车上11人死亡,其中包括8名幼儿。
7.10事件,如果要去分析的话,无非就是那么几句话:开车慢点、当心点、细心点,看似老生常谈的论调,相信该校车驾驶员也经常能接受类似的教育,但是还是发生了如此的悲剧,那是为什么?难道非要用自己的性命去证明自己的错误和过失?针对当事人也是罹难者,笔者在叹息的同时,更多的是惊呼:安全≥生命!而在7.5事件中,当班驾驶员在事发后第四秒就迅速打开了前后车门,“我听到后面有人在尖叫,回头一看,车的中间部位起火了。我赶紧停车,打起双跳灯,打开前、后门。我下车时拿了安全锤,下车后就参与救援。”当事车辆司机翁海生如是说。正是因为翁某的及时开门,挽救了烈火中更多脆弱的生命,一个及时的安全动作保护了五六十号乘客的生命!
扪心自问,如果当时的驾驶员是我们自己,我们能够做些什么? 7.10事件中的驾驶员,他用自己的生命,为自己的错误买了单,7.5事件中的驾驶员,遇事不慌,采取正确操作,极短的时间内为乘客赢得了逃生的几率,作为一名公交驾驶员,开好安全车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,也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,在突发事件中,及时采取安全动作,那是对自己职业的诠释,更是对社会许下的最大安全承诺!
(责任编辑:杨阳)